2006年8月2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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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草的土地不算闲置?
15户农民状告政府部门不作为
本报记者 徐晓

  本报讯  日前,海宁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部门不履行收回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目前,嘉兴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浙江省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丽宏君公司)于2003年取得了包括其承包地在内的土地的使用权,但近3年过去了,这些土地围上了围墙、进行了平整后再没有动作,地上长起尺把高的杂草。高春福等15户农民眼看着自己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一直被闲置、抛荒,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他们咨询律师后得知,《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他们要求收回土地,但政府部门认为并不存在土地闲置问题,一直不同意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7月4日,农户们向上一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收回该块土地使用权,并交给原告恢复耕种。7月21日,上一级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理由是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应当交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与高春福等农民没有利害关系,他们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农户们则认为,政府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将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他们又是该块土地的原承包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时,他们应享有优先的权利,因此政府部门是否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职责与他们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7月26日,高春福等15户农户向嘉兴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一级行政机构,受理他们的复议申请。